9/25/2011

《超越自由與尊嚴》


本書分為九章,在結構上是以四個部份辯證進行。第一部份為首章,陳述傳統的研究方法不足以解決人類現今面臨的問題,進而提出行為技術做為其方向。第二部份 包括二至六章,乃是對傳統心理學與哲學的重要概念「自主人」的基本要件──自由、尊嚴、價值──一一予以駁斥,將其視為幻覺;並對傳統的行為控制手一一予 以分析和批評,視其為缺乏效用之作法。第三部份包括七、八兩章,乃從文化發展的歷史角度進而提出行為主義的文化設計觀念,主張環境決定論。第四部份尾章為 其結論,認為人們必須放棄傳統自主人的觀念,從行為技術的設計觀念重新出發,才能解決其所面臨的困境。
其主要觀點分述如下:
1.以物理學或生物學這樣的科學是無法解決人類的問題的,我們必須從人的行為入手,即以心理學來改造社會。
2.但傳統的心理學是無法完成此一任務的,唯有像物理學和生物學一樣擺脫人格化因素的科學心理學才能完成此一任務。也就是研究行為本身與環境的行為主義心理學,才能從預見與控制的關係中解決人類的困境。
3.在我們了解了決定行為的因素在於環境之後,就應該拋棄既不可捉摸,又往往出於臆測的思想、心靈、情感、性格等中介狀態。既然行為的產生是由環境所控制 那麼傳統所謂的自由便不能視為一個實體存在。自由不過是人的一種幻覺,而且吾人所應致力的不是如同傳統所稱的從控制中解脫出來,「而是去分析和改變他們置 身於其間的種種控制。」
4.從自由並不真正的存在,人的施為皆為環境所控制,因此,尊嚴也就只是一個子虛烏有的東西。堅持維護人們應得的榮譽與獎勵,也許會成了人類進步與發展的阻礙。因為:行為技術的發展剝奪了人們受贊賞的機會,為了尊嚴,人們往往會拒絕接受進步的行為技術。
5.最常為人所施用的控制手段為懲罰。追求自由的文獻中所指的擺脫控制多屬這一種嫌惡控制。但人為的控制並非都是不好的;而且追求自由的想法也無法對付那些不易察覺的、表面上不使人心生反感的,但最終會使人陷於悲慘命運的其它控制措施。
6.由於將行為的責任歸之於內在的自由人,更可能促使人使用大量殘酷的懲罰手段。而且為自由和尊嚴而採取非懲罰的替代措施,都由於不能清楚的認識自己所使用的還是一種控制,反而把其核心交給自主人,如此一來卻阻礙了有效的行為技術的發展。
7.自由與尊嚴不可避免的涉及價值問題。從行為主義看來,價值判斷不是有關事實的問題,而是關於人們如何感覺它的問題。稱某物是好或壞時所做出的價值判斷,其實是根據其所帶來的強化效果而加以區分的。因此,價值是「存在於為控制目的而維持下來的社會性相倚聯繫之中。」
8.行為技術的觀點認為文化的演進是有其社會發展的相對性的,但除了內部的發展外,也可能產生不同體系文化的融和。習俗標示著文化演進的重要發展,文化設計者的任務就是加速發展那些可預期良好後果的習俗行為。
9.從文化的設計而言,我們首先要分析與改變的是社會的相倚聯繫。要改變行為,首先要改變環境。雖人濫用行為技術的確不當,但人們實應採納積極的、建設性 的控制措施,以期文化的發展。文化必須在穩定中有所改變與成長,這樣的文話才能成為強盛的文化。也就是說文化即是一種規模宏大的自定控制。
10.人是在一定的相倚聯繫作用下展開自我認識的,往日自主人的功能應被環境研究所取代。環境狀況改變了人得行為,所謂自我其實是這相倚聯繫作用下一系列的相應行為,因此,自主人與其相應的自由與尊嚴早該被消除了。總之,「不是個人作用於世界,而是世界作用於個人。」
從以上的論證可以明顯得知,史基納的核心主張是決定論式的,且是環境決定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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