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2011

諷諭


◎在本意不便說明或為求說得形象明白的情況下,借用故事來寄託作者諷刺、教導的意思。
◎陳望道《修辭學發凡》:諷喻是假造一個故事來寄託諷刺教導意思的一種措辭法。
◎寓言多含諷諭之旨。即說理、勸戒或諷刺。
◎《讀者文摘‧開懷篇》
獅子早上醒來心情不好,便召集林中野獸,宣佈:「我要你們每一個都講個笑話,不過我警告在先,如果你們有任何一個聽了笑話不笑,我就殺掉講笑話的那個。好吧,猴子,你先講。」猴子心驚膽跳地開始講:「大街上有兩個人,還有......」他講完,群獸哈哈大笑,只有烏龜不笑。「烏龜沒笑!」獅子吼叫著把猴子撕碎了,然後下令:「大象,你講。」大象咬牙切齒的咒罵著,開始講了:「一個醉漢走進酒吧......」牠講完,群獸咧嘴大笑,只有烏龜不動聲色,還是沒笑。「烏龜絕得笑話不好笑!」獅子說,舞爪把大象殺了。此時群獸都想殺那烏龜,可是沒人敢動。獅子下令:「老虎,輪到你了。」老虎戰戰兢兢地說:「以前有個小紅衣......」就在那一瞬間,烏龜突然翻身笑個不停。獅子吼道:「你怎麼了?老虎還沒講完呢......」烏龜說:「猴子講的笑話真是太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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