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達林頓(C. D. Darlington):「……人類的一切進步都以自身環境遭到破壞為代價,對於這種破壞,人類既無法補救,也無法預見。」(P.1)
2.總之,我們需要大刀闊斧地改變人類行為。……我們所需要的是一門行為技術。(P.2)
3.人對於原因的最初經驗可能來源於他自身的行為。(p.5)
4.一個人的遺傳天賦,作為人類進化的產物,被說成是部分地解釋了他心靈的某些機制,而他的個人經歷則解釋了其餘部分。(P.8)
5.行為本身就是研究的對象。(P.9)
6.由於我們無法解釋我們看到的人是如何行為,又為什麼會如此行為,我們就將他的行為歸因於一個我們看不到的人(內在人)。後者的行為我們也同樣無法解釋,但卻不願就他提出問題。(P.10)
7.科學分析的任務,是要解釋作為一個自然系統的人的行為是如何同人類的進化的條件和個人生存的條件相聯繫的。(P.11)
8.我們可按照物理學和生物學的途徑,直接探討行為與環境的關係,而不必去理睬臆想的心理中介狀態。(P.11)
9.環境以不引人注目的方式發揮作用它不推、也不拉,而是在選擇。(P.12)
10. 是笛卡兒第一個提醒說,也許環境在決定行為方面起著主動作用。(P.13)
11. 環境的激發作用後來被稱為「刺激」,而作用於生物的效應被稱為「反應」。「刺激」與「反應」一起被認為形成了一種「反射作用」。(P.13)
12. 環境不僅刺激或鞭策,它還進行選擇。(P.14)
13. 在考慮環境對有機體的作用時,我們不僅要考慮它在有機體反應前的作用,還要考慮在反應後它對有機體的作用,而行為是由作用的結果形成並維持的。(P.14)
14. 如此一來,就會產生兩種重要結果。其中之一涉及基礎分析:作用於環境而進而產生結果的行為(「操作」行為)可通過安排一定的環境條件進行研究。在這些環境中,特定的結果「相倚於」這一特定的行為。……另一個結果是實踐性的:我們對環境可以加以控制。(P.14)
15. 我們摒棄了自主人這種概念後才得以前進。(P.14)
16. 在傳統觀念裡,一個人是自由的,他的行為並不是被什麼外在原因引起的,就此而言,他是自主的。如果他越軌造次,他將為此承擔責任,並接受公正的懲罰。當科學分析揭示出行為與環境之間所存在的出人意料的制約關係時,就必須對這種觀念及相應的實踐活動重新加以認識。(P.15)
17. 弗洛伊德是位決定論者。(P16)
18. 行為科學一方面對自主人實施的控制提出質疑,並揭示出環境所實施的控制;另一方面它似乎對尊嚴或價值也提出了疑問。……科學分析將獎賞和譴責都歸於環境。(P.16~P.17)
19. 在我們觀察受控條件下行為的過程後,我們就能更容易地在廣大世界中去識別它們。我們判斷出行為和環境的重要特徵,從而可以撇開那些不關緊要的特徵,不管它們可能多麼吸引人。(P.18)
20. 以前歸因於心理狀態、情感與性格特徵的作用也開始被歸結為某些條件的作用,而這些條件是可以進行科學分析的。(P.20)
21. 自由與尊嚴是傳統理論中自主人的專屬財產,而且,主要是因為它們,才產生了個人因己過受罰,為己功受獎的慣例。科學分析將責任和成就歸因於環境,同時也提出了有關「價值」的問題。(P.20)
22. 所謂相倚性(contingencies),是指有機體對外界環境的刺激作出反應後,其反應的結果或經驗將使有機體今後在相似的環境中可能產生相似的反應,也就是說,該行為依賴於或相倚於以前導致該行為產生的環境刺激或條件。(P.20)
第二章 自由
1.一切生物的所作所為,都是要使自己從與有害的事物的接觸中解脫出來,通過一種被稱為反應的相對簡單行為來獲得某種自由。……這類行為之所以能產生、發展,是因為它們有利於有機體的生存,恰若呼吸、出汗和消化這類生理活動一樣,它們也是遺傳本能的一部分。(P.21)
2.通過條件作用,我們還可以使有機體對一些它們在自己的進化過程中從未遭遇過的新奇事物做出類似的行為。(P.21)
3.當一定的行為帶來某種結果時,該行為極可能再次出現。具有這種作用的結果被稱為強化物(reinforcer)。……有些刺激被稱為負強化物(negative reinforcers),當這種負強化物重複出現時,有機體就會為減少這種刺激的強烈程度,甚至為消除這種刺激而作出相應的反應。(P.22)
4.負強化物是有機體要「擺脫」的東西,在這個意義上,它們又被稱為反感的(aversive)。(P.22)
5.當他人以消極控制手段來迫使一個人就範時,後者可作出前者所要求的行為來逃脫或避開其令人反感的待遇,其結果是進一步強化了前者的消極控制。(P.23)
6.另一種變相的逃避形式是向那些設置消極條件的人進攻,削弱或者消滅他們的力量。(P.23)
7.人類的遺傳因素會支持這類爭取自由的抗爭,這一點完全可能。……攻擊行為並不非得針對實際的刺激源,攻擊對象可能被「移置」成任何方便的人或物。(P.24)
8.被我們稱為「自由文獻」的所有東西,出發點都是要勸導人們擺脫或攻擊那些以令人反感的方式控制他人的人。……有關自由的文獻不是傳授一門自由哲學,它是引導人們起來行動。(P.24)
9.這類文獻也向人們指出了該採用何種方式行動。它並不十分注重「逃避」這種方式,也許逃避並不需要忠告;相反的,它強調如何削弱或消滅控制者的力量。(P25)
10. 如果缺乏幫助或指導,人們會以令人吃驚的方式屈從於不利的控制條件。(P.25)
11. 有些傳統理論本來可以合乎邏輯地把自由定義為「不存在令人反感的控制」,但實際上它們強調的是人們對這種自由狀況有何種感受。而另一些傳統理論本來可以合乎邏輯地把自由定義成「人在非反感控制下行為的境況」,但實際上它們強調的是人遂願時的心理狀態。(P.26)
12. 為了防止被控制者逃脫控制或轉而攻擊控制者的局面,控制者可能採取一些並不使人厭惡的手段。這些手段不像消極手段那樣易於識別,而且,使用起來也並不突然,具有明顯的優點而易於被廣泛採用。碰上這種狀況,自由情感就成了不可靠的行動指南。(P.26)
13. 正強化引出的行為由於能延遲消極後果,這就給自由的捍衛者提出了一個難題。特別是當這種延遲作用被用於蓄意的控制,而在這種控制中控制者的所得通常意味著被控制者的所失時,情形可能更是如此。(P.27)
14. 真正的強化物可以通過產生消極結果的方式加以運用。(P.28)
15. 由於強化物的純粹數量同作用於行為的效果不成比例,真正的正強化物也可能被誤用。通常,強化作用是間歇性的,合理安排強化比單純的強化物數量更為重要。(P.28)
16. 要有效地對付延遲發生的不利後果十分困難。這是因為,它們並不是出現在受控者能夠逃避或進攻的時候。(P.29)
17. 不利後果發生越晚,帶來的問題就越嚴重。(P.29)
18. 自由文獻從未討論過那些並不導致逃避行為或反擊行為的控制技術,這是因為文獻僅從心理狀態和感受方面來探討問題。(P.30)
19. 一個人感到自己想要東西時他究竟有什麼感覺,這依賴於環境條件。……當反應極有可能發生時,它總是伴隨有一定的狀態條件,這些東西也可以被人所感覺到。如果某一特定行為在過去曾得到強化,那麼導致這種強化的過去情境中總有一些方面與眼下的境況相似,這些相似之處也同樣可以被人所感覺。但是,想要什麼,並不是一種感覺,也不是促使某人行動起來獲取所需的理由。一定的相倚聯繫造就了行為的可能性,同時也造就了可被感覺到的一些狀態。自由不過是強化作用的相倚聯繫,而非這些相倚聯繫所產生的感受。當相倚聯繫並不產生逃避行為或反擊行為時,這種區別尤其重要。(P.30~P.31)
20. 經過精心設計而不滋生反抗行為的奴隸制度是真正的威脅。自由文獻要人們「意識」到令人厭惡的控制,但它所選擇的方法卻決定了它不能拯救快樂的奴隸。(P.32~P.33)
21. 盧梭《愛彌兒》:
儘管事實上總是你在控制孩子,但你也應該讓他相信,他一直是獨立自主的,沒有任何形式的服從能像保持自由外貌的服從那樣完美,因為在這種方式之下,你會俘獲意志本身。……毫無疑問,他只應當做他想做的,但他想做的卻是你想要他做的;他不應邁出你未預見的步子;你不知道他要說什麼,他就不該開口。(P.33)
22. 美德並不能保證權力不被濫用。(P.33)
23. 自由文獻鼓勵人們逃離或進攻一切控制者,它靠的是指明控制是令人厭惡的來做到這一點。……..人們往往忽略那些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產生消極後果的控制。許多對人類利益至關重要的社會實踐都涉及到人對人的控制。任何人,只要關心人類的進步,都不會壓制那些社會實踐。(P.34)
24. 問題的癥結是,要使人們掙脫的不是控制,而是某些種類的控制。……我們承認我們依賴於周圍世界這一事實,所需要改變的是這種依賴的性質。同樣,為使社會環境盡可能消除令人生厭的刺激,並不需要我們去破壞這一環境或逃避它,而儘儘是重新設計它。(P.34)
25. 人為自由奮鬥,並不是人有要自由的意志,而是由於人這種有機體所特有的行為過程所決定,這種特性的主要效能在於躲避或逃脫環境中所謂的「不利」的特徵。……自由文獻已成功地減少了用於蓄意控制的不利刺激,但卻錯誤地用心理狀態或感情來劃定自由的意義,因而未能有效地應付那些雖然有不利後果,但並不引起逃避或反感的行為控制技術。而且,自由文獻還不得不將所有的控制均稱為錯誤,由此曲解許多來自社會環境的益處。它並未對下一步行動做好準備。這下一步行動,不是將人類從控制中解脫出來,而是去分析和改變他們置身於期間的種種控制。(P.35)
第三章 尊嚴
1.任何論據,只要證明某人的行為是由外界環境所引起,似乎就會對該人的尊嚴或價值構成威脅。(P.37)
2.自由這一問題是由行為的厭惡性後果而產生的,而尊嚴卻與正強化作用有關。當我們發現一個人的行為有了強化意義時,我們表揚和獎勵他,使他可能重複自己的行為。(P.37)
3.我們有種自然傾向,去強化那些強化我們的人,正如我們會攻擊要攻擊我們的人,但相似的行為產生許多不同的社會性相倚聯繫。(P.38)
4.一個人獲得的褒獎數量與他的行為原因的可見性有奇特的關係。當原因顯而易見時,我們往往不予誇獎。……同樣的道理,我們不會過多地讚揚受明顯的厭惡性控制之作用而產生的行為,……對於源於明顯的正強化作用的行為,我們也不會讚揚……我們尤其不會誇獎那些顯然是為了獲得誇獎而工作的人。……當行為沒有明顯的原因時,我們通常慷慨地給予嘉許。……如果一個人在有非常明顯的理由進行某種行為時卻反其道而行之,……那麼我們會給予這樣的人以最高的讚譽。……讚譽的程度隨不利條件的強弱而變化。(P.38~P.39)
5.褒獎與原因的易見性之間的相互關係,在行為明顯受控制時,表現得尤為顯著。(P.40)
6.我們更多地誇獎聰明的孩子,而不誇獎時時靠別人提示該幹什麼的孩子,因為提示者提供了當下的、異常明顯的相倚聯繫。(P.41)
7.為了避免喪失獲得褒獎的機會,或者為了爭得並不真正屬於我們的功勞,我們總要掩飾自己受到的控制,這恰好說明我們已承認了褒獎與控制條件的不明顯之間的微妙關係。……換言之,我們抵御任何會使我們的行為有失尊嚴的條件。(P.41)
8.按聖.傑羅姆(Jerome)的說法,即我們把不得不做事的事說成是出於自願,把威逼下作的事幹得好像並未受到威逼。我們不僅完成要求做的,而且自願多做,已掩飾所受的脅迫……我我們為避免失信於人而受到的指責,就會將失信推給一些無法抗拒的理由……(P.42)
9.我們使自己置身於通常只會引起無價值行為的條件中,同時又避免以無價值的方式行事,以此來誇大應給我們的獎勵。(P.42)
10. 我們為了檢驗行為的可嘉程度,還有意給予人們理由去從事不可取的行為。(P.43)
11. 人們對於行為原因的明顯性按反比給予嘉獎,這也可能是出於嘉獎的經濟運用。……我們不會將獎勵白白浪費在反射行為上,因為這類行為很難用操作強化來加強。(P.43)
12. 大量有關尊重的文獻十分關注公正,關注獎懲的運用是否得當。然而在探討某種懲罰是否得當時,自由與尊嚴本身都成了大問題。(P.46)
13. 按羅西弗科的說法,我們之所以循規蹈矩,那是因為我們沒有膽量幹出越軌的事。(P.47)
14. 當不再需要從事艱辛或危險的工作後,那些那些勤奮敢勇敢所做所作所為得是在犯再犯。(P.47~P.48)
15. 尊嚴文獻文獻由文獻是互相矛盾的盾因為後者支持減少日常生活中各種不利的因素,……然而,對個人價值的關注,有時會超過以擺脫不利因素為目的的自由思想。(P.48)
16. 如果說「敬慕」是指因令人驚嘆而博得讚美,那麼我們所敬慕的行為就是我們上無法解釋的行為。但科學最終會找到關於這類行為的相當完善的解釋,它的目標正是摧毀那種行為的神秘性。(P.49)
17. 如果我們不明白一個人為何如此行事,我們就會將他的行為歸功於他自己。我們掩飾自己為什麼會以特定方式行事的理由,或者以並不重要的理由為藉口,是想為自己贏得更多的榮譽和獎勵。我們以隱蔽的方式控制別人,是為了避免侵犯他應得的讚譽。(P.49)
第四章 懲罰
1.懲罰一詞通常指由他人蓄意安排的相倚聯繫。他們要安排這類相倚聯繫,因為其結果對他們有強化作用(我們不可將懲罰性相倚聯繫同厭惡性控制混淆起來。懲罰是被用來引導人們不要以一定的方式行事,而厭惡性控制則是要引導人們以一定的方式行事)。(P.51)
2.受到懲罰的行為在懲罰性相倚聯繫撤銷後之後,完全可能會再次發生。(P.52)
3.人們受到懲罰之後的感覺究竟是羞愧,還是內疚,或是犯罪感,完全去決於是誰在施行懲罰。(P.52~P.53)
4.懲罰帶來的令人厭惡的狀況還有一種更為重要的效果。如果咬文嚼字地表述,就是一個人會採取行為「以避免受到懲罰」。(P.53)
(1)幻想或夢想
(2)昇華
(3)移置
(4)認同
(5)投射
(6)合理化
(7)避開那些導致他作出要受到懲罰的行為的場合
(8)改變行為
5.改變發生受罰行為的策略(P.54~P55)
(1)降低衝動程度
(2)改變生理狀態
(3)建立環境,採用移置受罰行為的行為。
(4)教育
(5)創造一個行為不易受罰的的環境
(6)打破使受罰行為得到強化的相倚聯繫
(7)設置一種環境,使行為能在其中產生,但並不會受到懲罰
(8)使能夠移置受罰行為的行為得到特別加強
(9)改變生理狀況
6.這些手段常常會相互衝突,而且還可能產生預見不到的後果。……只要安排出一個受懲罰行為很少或從不發生的環境,就完全可能解決這些問題。(P.55)
7.人們從自然和社會的相倚聯繫裡總結出來了行為準則,個人只要遵循這些準則,就能隨時避免或逃避受到懲罰。準則以及能產生遵從準則之行為的相倚聯繫也許是很清楚明顯的,但它們也是人通過學習而獲得的,並留存在人的記憶中,只不過這一過程後來變得十分模糊。(P.58)
8.應該對錯誤行為「負責」的是環境,也正是環境需要改變,而不是個人的一些性質。(P.63)
9.一個人不會因為受到過懲罰就不以特定的方式行事,他至多是學會了如何逃避懲罰而已。(P.68)
10. 我們的任務,是要使生活少一些懲罰,這樣就能使人們把原來耗費在逃避懲罰方面的時間和精力解放出來,以便能從事更多的強化性活動。……一切控制都是由環境實施的,因此,我們要為之努力的是設計更好的環境而非更好的人。(P.69)
第五章 懲罰的替代
一、自流放任法(Permissiveness)
1.放任法不是一種方略,而恰恰是對方略的背棄。……拒絕控制並非意味著把控制權交給個體本身,相反,這是將控制的任務推給了社會的或非社會環境中的其他成份。(P:72)
二、助產控制法(The Controller as Midwife)
1.蘇格拉底、弗洛伊德。
2.佛洛伊德贊同蘇格拉底的三項原則:認識你自己、道德和接生法或助產術,這些東西本身就是(精神)分析過程。(P.73)
3.教師不應當匆匆告訴學生應該做什麼或該說什麼,而是要等待他自己作出反應。正如考門紐斯(Comenius)所說,教師教得越多,學生反而學得越少。(P.73)
三、指導法(Guidance)
1.指導法的有效性完全取決於它是否能發揮控制作用。指導意味著替受指導者開闢新的發展機會;要不,它就意味著以特定的指導來阻止行為在特定方向上的發展。(P.75)
2.佩里(K. D. Perry):「誰決定了人應該知道哪些選擇,誰就控制了人的選擇來源。誰在何種程度上阻止人接近任何思想,或者在何種程度上把人侷限在一定的思想範圍,使其不可能接近有關的一切可能思想,誰就在何種程度上剝奪了人的自由。」(P.75)
3.引起我們觀察到的變化,是我們安排的相倚聯繫,而不是預先設計的成長模式。(P.76)
四、依賴事物法(Building Dependence on Things)
1.盧梭、杜威。
2.一個人應當依賴的「事物」中,還包括那些沒有專為改變他的行為而施加影響的人。(P.76)
3.依賴事物的方法,有另一重要的優點。同由別人安排的相倚聯繫比較,與事物相關的相倚聯繫更為準確。(P.77)
4.但是,事物並不輕易地受控制。盧梭描述的行為過程並不簡單,而且,它們並不總是有效。由事物引起的複雜相倚聯繫,在無幫助的情況下,對人的一生的影響微不足道。(P.77)
5.依賴事物並不等於獨立。(P.77)
6.那些由於自己產品的強化價值而努力工作的人,受到了產品微妙而有力的控制。那些通過自然環境學習的人所受到的控制,同教師施行的控制一樣行之有效。(P.78)
7.一個人從不可能真正自立。雖然他能有效地應付各類事物,但他一定是依賴那些曾經教他這樣做的人。是他們在為他選定他該依賴的事物,並決定他依賴的形式和依賴的程度。(P.78)
五、改變思想法(Changing Mind)
1.令人奇怪的是,那些極力反對操縱行為的人,會竭力操縱思想。(P.78)
2.改變思想的一些典型方式:
(1)提示、暗示和建議
(2)鼓動或勸說
(3)信仰、偏好、知覺、需要、目的和觀點
(4)指明理由
3.有時,我們提示一個人以使他採取行動,或者向他建議行動的方式。提示、暗示和建議都是刺激物,它們常常適用語言表達出來的,具有施加部分控制的能力。(P.79)
4.在鼓動一個人採取行動或勸說他採取行動時,我們似乎也是在針對他的思想。……一當它們在過去與強烈的消極後果有因果關係時,就會變得十分有效。……一個人如果早已有行動的傾向,鼓動與勸說就十分有效。(P.79~P.80)
5.我們通過強化行為來增加行動的可能性,那樣就建立了「信心」。(P.80)
6.偏好、知覺、需要、目的、態度、意見和其他心理特徵的改變,也可用同樣的方法來進行分析。我們可以通過改變相倚聯繫來改變一個人觀察事物的方法,改變他所觀察到的事物,但我們並不是在改變所謂知覺之類的的東西。我們是通過對不同的行動過程加以有區別的強化來改變不同反應的相對強度,而不是在改變所的「偏好」。我們是通過改變剝奪性條件或不利刺激來改變行動的可能性,而不是在改變一種需要。我們以特定方式強化行為,而不給予人們目的或意圖。我們是在改變人們對某事物的行為,而不是改變對它的態度。我們是在抽樣檢查並改變人們的語言行為,而不是其觀點。(P.81)
7.改變思想的另一途徑,是指明一個人為什麼要以某種特定方式行為的理由,而這些理由幾乎都可能是相倚於該行為的後果。(P.81)
8.常用的洗腦方式是形成一種特別不利的環境,譬如飢餓或睡眠不足,並通過減緩這種不利的環境,來強化對某種政治制度或宗教制度「顯示出積極態度」的行為。控制者通過對己有利的意見的強化,可以使人們形成一種對控制者有利的「觀點」。這一控制過程對於那些受它控制的人來說,可能並不明顯。但對於局外人來說,它卻十分明顯,以至於他們中沒有誰把它看作是可以接受的改變思想的方式。(P.82~P.83)
9.控制顯得不完整時,自由與尊嚴就會得到尊重,但這是一種幻覺,產生這一幻覺的部分原因是由於操作行為的或然性質。……溫和控制措施所敬重的表面自由僅僅是一種不明顯的控制。(P.83)
10. 只有能利用其他控制措施時,統治最少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自由文獻給政府下的定義是實施懲罰的權力,並提倡將懲罰性控制轉變為其他的控制措施。(P.84)
11. 一種強化作用,雖然可能是偶然的,但仍會加強某種行為,這一行為因此可能再度出現並再次受到強化。(P.85)
12. 當控制行為被隱藏或被掩飾時,要進行反控制就十分困難,而且連應該逃離誰或進攻誰也不明確了。(P.85)
第六章 價值
1.人們的行為行為了為了改善世界朝向朝向的好的生活方式。(P.88)
2.我們認為價值判斷不是有關事實的問題,而是關於人們如何感覺事實的問題。我們這樣做,儘儘是在區別事物和它的強化效果。事物本身受到物理學和生物學的研究,痛常並不考慮它們的價值,但是,事物的強化效果屬於行為科學的研究範圍。由於行為科學涉及操作強化作用,因而它又是價值科學。(P.89)
3.稱某物好或壞時所作出的價值判斷,其實就是根據事物的強化效果將其區別。(P.90)
4.對語言的社會來說,有些刺激是它不可企及的,因此,一般而言,它不可能安排出為教人對這些刺激加以精細區別所必需的微妙的相倚聯繫。(P.91)
5.我們往往有種傾向,喜歡用學過的描述其他事物的詞彙來描述我們的情緒,而我們所用的詞彙幾乎全是些比喻。(P.91)
6.刺激物的強化效果與它所帶來的感受之間並無重要的因果關係。按照威廉.詹姆斯對情緒的新詮釋,我們很可能會說,某一刺激並不是因為人對他的感覺不錯才具有強化作用,而是因為它具有強化作用才使人覺得不錯。但是,這裡的兩個「因為」一定又要引起誤解。刺激物之所以有強化作用,同時又導致出使人感覺不錯的狀況,其唯一原因應該在進化史中去尋找。(P.92)
7.作為一條線索,重要的問題不是感覺,而是所感覺到的事物。……人們並非像享樂主義者所堅持認為的那樣釋在盡可能地增加愉快和減少痛苦,而是在努力創造令人愉快的事物,並且刻意避免令人痛苦的事物。所謂要盡可能增加或減少的,或所謂的至善或極惡,是指事物而言,而並非指感受。(人們努力去創造或避免它們,並不是因為人們對它們的感受方式,而是由於它們是正強化物或負強化物。P.92~P.93)
8.一個人故意採取一種行動,並不是因為他有這種意圖並將意圖付諸實施,而是因為他的行為受到行為結果的強化。(P.93)
9.當強化物的效果並不是因為它具有進化過程的生存性價值時,它的效果可能是不規則的。(P.95)
10. ……他的行為依賴於社會環境所施加的控制作用。(P.95)
11. 只有通過檢查那些與行為密切相關的相倚聯繫,才能理解他們所採取的行動。(P.98)
12. 任何一條準則或法律都包括著對普通相倚聯繫的描述。一個人之所以遵守一條準則或一條法律,只因為準則或法律代表著相倚聯繫,而那些制定準則或法律的人通常還要提供附加的相倚聯繫。(P99)
13. 只要告訴人們事實的真象,他們的行為終將更為有效,但由於講真話的收益太為遙遠,不足以影響到講真話者,因此,為了要維持講真話這一行為,就必須附加上額外的相倚聯繫。(P.99)
14. 當「為他人利益效力」的蓄意控制是由宗教、政府、經濟和教育機構所實施時,這種控制便會十分有效。(P.99)
(1)在政府中:「好」與「壞」變成了「合法」與「非法」,相倚聯繫也變成了法律條款,……
(2)在宗教機構:「好」與「壞」變成了「虔誠」與「罪孽」,有正或負強化作用的相倚聯繫都具備最極端的性質,它們也被法典化了。
(3)在經濟活動中:相倚聯繫體現在協定、合同之中。
(4)在教育機構中:「好」與「壞」變成了「正確」與「錯誤」。需要學習的行為可以靠教學大綱和測驗考試來律令化、法典化。(P.100摘錄)
15. 由於組織化機構能更有效地引導人們「為他人利益效力」,它們就改變了人們所感受的東西。一個人並不是因為感到忠誠而支持自己的政府,而是政府安排了特殊的相倚聯繫使他效忠。(P.100)
16. 感受之間的衝突,就像傳統的文學題材中愛情與責任的衝突,或愛國主義與信仰的衝突,實質上是不同強化性相倚聯繫之間的衝突。(P.101)
17. 馬斯洛所指出的,缺乏價值通常可被「描述成各色各樣的東西,如反覆無常、不道德、無快樂、無依託、空虛、絕望,或者缺乏能寄託信仰並為之獻身的東西。」所有這些詞彙似乎都是指內心的感受或狀態,而事實上缺乏的是有效的強化物。(P.102)
18. 當必須採取行動時,感受與相倚聯繫之間的區別就顯得至關重要。如果一個人確實在經受一種所謂「缺乏價值」的內部狀態的折磨時,我們只有改變這一內心狀態,才能解決這一問題。例如,我們可以通過「復活道德力量」,靠「激發道德力量」,或者「加強道德力量或加強精神寄託」的方法來改變這種狀態。但是,我們真正必須加以改變的是相倚聯繫,不論我們認為它們應該對成問題的行為負責還是對人們用來解釋行為的感受負責。(P.102)
19. 只有相當直接的後果才會有效。……行為和後果之間唯一有用的關係是當下的,暫時的;只有當強化物能加強它所跟隨的行為時,條件作用過程方能展開。但又僅當此過程所加強的行為的確能產生出結果時,它才具有重要意義。因此真正重要的事實是,緊跟在一反應後面的任何變化,極有可能是由此變化本身所產生的。……延遲性後果的強化效果可能被另一干預行為在中途攔截,即使這一干預行為在產生強化事件的過程中並無任何貢獻,但能因此而受到強化。(P.104)
20. 操作條件作用過程產生於有直接後果的場合。但遠期效果也十分重要,而且如果個人能受到遠期效果的控制,那他的所得將相當可觀。直接效果和遠期效果之間的距離可由一系列「條件性強化物」來填補。(P.104)
21. 就連那些傑出的革命家,也都是他們所推翻的那些制度的普通產物。(P.107)
第七章 文化的演進
1.……這些社會性相倚聯繫,或它們所產生的行為,就是一文化的「觀念」;而呈現在相倚聯繫中的強化物便是文化的「價值」。(P.109)
2.每一種文化都有自己的一套好事物,在一種文化中被認為是好的,在另一種文化並不一定好。承認這一點就是採取「文化相對主義」立場。(P.110)
3.任何文化都不會永遠保持衡定。相倚聯繫不可避免地要發生變化。……代表一種文化的相倚聯繫可能會得不到適當的留傳承繼,所以靠某種價值體系來強化該文化之發展趨向的做法無法堅持。(P.110)
4.和一物種一樣,一種文化是因其對環境的適應能力而受到選擇的;文化幫助其成員得到他們所需要東西,避免危險東西。(P.111)
5.物種由於基因特徵的不傳播性而相互獨立存在,但文化中不存在類似的孤立現象。文化是一整套習俗體系,但並非是一套不能與其他體系相融合的體系。(P.112)
6.一些孤立狀態可能通過限制習習行為的傳播而產生一種界限分明的文化。……由政體、宗教或經濟制度加以界定的文化不需要地理或種族的孤立(便會形成界限分明的狀態)。(P.113)
7.由於人們很容易把一種文化與表現該文化的人相混淆,因而所謂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便利用進化論原則來證明不同文化之間的競爭是正當的。……在這類形式的競爭中強者似乎會生存下來,但是,沒有人可以長期生存下去,任何政府、宗教或經濟機構的存在時間都不會十分長久;能不斷進化並延續的僅有習俗。(P.114)
8.無論在生物進化中還是在文化發展中,與他者的競爭並非都是唯一重要的選擇條件。物種與文化首先都是同環境「抗爭」。……同樣,組成一種文化的大多數習俗慣例都與食物和安全有關,而非關係到它與其他文化的競爭。而且,這些習俗行為是由生存性相倚聯繫來選擇的,在這些相倚聯繫中成功的競爭僅起著次要的作用。(P.114)
9.一種文化並非是富有創造力的「群體頭腦」的產物或「普遍意志」的表達。……每當新產生的習俗行為增進了踐行者的生存,文化便向前發展一步。(P.114~P.115)
10. 我們對任何制度的看法都取決於該制度所採用的強化物。(P.115)
11. 一個人為促進文化生存而做的許多事情都不是有意的,就是說,他並不是為了增加生存價值而這樣做。文化隨承載文化的人的生存而生存,這又部分取決餘人對強化作用的某種遺傳而來的感受性。(P.115~P.116)
12. 生存是我們據以評判任何文化的唯一價值,任何可以促進生存的習俗行為從定義上講都具有生存價值。(P.117)
13. 如果一種文化能以無論何種理由誘使其成員為它的生存努力,那麼它便具有更大的生存可能性,並將使這一行為永遠持續下去。……文化難得產生一種對其生存的純粹關心──一種完全獨立於種族特點或地理位置,完全獨立於一文化藉以認同自身的制度化習俗的關切。(P.117)
14. 不言而喻的是的是使只存在一種文化化文化的演進過程依然沒有止境。……一些重要的選擇條件會發生變化,其餘的條件則會被排除。但是變化依然會出現並經歷選擇過程,而新的習俗行為還會繼續發展。談論一種文化是毫無道理的,因為,很清楚,我們真正討論的乃是習俗行為,正如對於單一物種我們只應探討其生物特徵一樣。(P.118)
15. 孩子在一定年齡時會產生出「慣性概念」,這是因為社會的或非社會的強化性相倚聯繫的作用,它們造就了表明人擁有這一概念的行為。相倚聯繫以及它們所產生的行為同樣在「發展」。(P.119)
16. 馬克斯的歷史決定論中的必然順序是以相倚聯繫為準的。(P.120)
17. 一種文化可隨著相倚聯繫的發展而發展,經歷一連串階段,但我們完全可能設計出一種不同的相倚聯繫發展順序。(P.120)
18. 當有向變化被看作是「生長」時,發展的概念便與所謂的「價值」混淆在一起。(P.120)
19. 把所有的變化和發展都看作是生長,這乃是一種錯誤。……由於「成熟」意味著不可能在進一步生長,或者說,由於這意味著成熟者必然走向衰亡,因而,在這一意義上,我們沒有任合理由把任何文化視為是成熟的。(P.121)
20. 無論是從個人的發展還是從文化的發展的角度看,我們反對「生長」這一譬喻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它強調一種不具任何功能的終極狀態。(P.121)
21. 生物體對周圍世界所作出的反應的效果塑造並維持著物種及物種成員的行為,這一過程即是它們的進化過程。(P122)
22. 極易被某些結果所改變的有機體往往具有一種優勢,而文化卻把個人置於遙遠遙遠的支配之下,這些結果事物種的自然進化過程中所沒有的。當一個人置身於為他人利益而努力的控制之下時,此時起作用的乃是遙遠的個人利益;而促使個人為其生存而努力的文化,則允諾的是更為遙遠的收益。(P.122)
23. 文化設計者的任務是加速發展那些能使遙遠的後果儘快產生強化作用的習俗行為。(P.122)
24. 社會環境即是文化,它使那些生活在這一環境中的人的行為得以形成和維持。一定的文化隨著新習俗行為的興起而演變。新習俗的產生可能是因為一些不相干的原因,在文化與自然環境以及其他文化的「競爭」中,這些新習俗因其對該文化之力量的貢獻而被選擇出來。有些習俗行為能促使個體為文化生存而努力,它們的出現標誌著文化演進的一種重要發展。(P.122~P.123)
25. 由於科學行為與技術行為有助於更好的設計,因而它們是文化演進中的重要「變異」。如果文化演進中存在任何目的或方向,則這僅限於指:人們的行為所帶來的結果越來越多,而它要使人們更多地置身於這些結果的控制之下。(P123)
第八章 文化的設計
1.我們想了解確實,我們必須直接了當地研究相倚聯繫本身;要改變他的行為,我們首先必須改變相倚聯繫。(P.127)
2.要發現相倚聯繫之強化作用的意義,我們必須依靠實驗分析;僅憑隨意觀察,我們很難發現相倚聯繫。(P.127)
3.在進行操作行為實驗時,重要的資料是作出反應的可能性變化,這一般是指變化的概率。(P.128)
4.……唯有實驗分析能使我們對人的行為加以有效的解釋。它允許我們忽略不相干的細節節無論它們多麼富於戲劇性;它使得我們能把握許多重要的特徵,而如果不是依靠實驗分析,這些特徵原本可能被當作微不足道的東西撇開的。(P.128)
5.相倚聯繫的確是普遍存在的,它們涵蓋了關於意圖和目的的經典研究領域;而且,其解釋功能遠比後者大得多,它們提供了對所謂「心理過程」加以闡釋的另一種全新的理論模型。(P.128)
6.實際行為超出了解釋的範圍,但是相倚聯繫卻是解釋所可及的。隨著我們對行為與環境之間的關係有了逐步的了解,我們能找到改變行為的新方法。(P.128~P.129)
7.行為不過是環境條件的功能,因此,要改變行為,我們必須首先改變環境。(P.129)
8.文化必須世世代代傳遞,它的力量取決於其新成員所學到的知識以及知識的多寡,不論他們是通過非正規的教育相倚聯繫還是通過正規的學校教育而或的它們。文化需要其成員的支持,如果它要杜絕其成員的不滿和背叛,則必須為他們追求和實現自己的幸福提供條件。文化必須保持適當的穩定,但它又必須有所改變。如果一種文化文化面能避免對傳統的過分尊重和對新奇事物的懼怕,另一方面又能避免超速變化,那麼它可能成為最強盛的文化。最後,如果如果鼓勵其成員認真反思自己的習俗行為行,並勇於試驗新的行為,那麼它將擁有一種特別有效地維護自身之生存的手段。(P.131)
9.向新文化的過渡是通過過去文化的某種形式化決裂來實現的。(P.132)
10. 讚揚和指責這樣的社會強化物是不能與個人強化物相提並論的,前者的效用完全取決於後者。……道德控制或許能在小群體中維持下去,但對整個人口的控制卻必須授權於專家們,即警察、教士、業主、教師、治療學家等等,他們可施用專門強化物以及法規化的相倚聯繫。這些相倚聯繫可能早已相互產生了衝突,而且肯定將與任何新的相倚聯繫體系展開衝突。(P.133)
11. 失敗並不總是錯誤,它可能是人們在一定情況下所能作出的最好努力。真正的錯誤是停止嘗試。也許,我們現在尚不能設計出一種能取得全面成功的文化,但我們可以逐步設計出更好的習俗行為,使文化日臻完善善世界上的行為過程都與烏托邦社會中的行為過程完全一樣,其習俗行為也因為同樣的原因起著同樣的作用。(P.134)
12. 我們需要做的乃是設計出新的相倚聯繫,這些相倚聯繫會促使學生去獲得對他們以及對文化都有用的行為。(P.134)
13. 李普曼(Walter Lippman)曾說過,「人們所面臨的最重要的問題」是怎樣從威脅他們的災難中解救自己。(P.135)
14. 隨著勞動越來越不具強迫性,安寧、輕鬆和悠閒的強化價值必然會降低。再不需要道德鬥爭的世界裡,任何道義得成功都不會再具有強化作用。(P.140)
15. 今天的人們之所以喜愛類似於今日世界的東西,是因為他們所受的教育使然,其所持的理由是經不起嚴格審度的。(P.140~P.141)
16. 與過去完全決裂是不可能的。……儘管存在這些實際的限制,要做到下列這一點應當是有可能的:最大限度地減少現有文化之偶然性質的影響,直接追溯那些好事物的根源。好事物的終極根源可再人類進化與文化演進過程中覓見。(P.141)
17. 最通常的控制措施都是消極的,因此某些反控制行為的出現是在所難免的。……再文化演進的過程中層出現過多種多樣的反控制行為,它們構成了文化發展的重要階段。在這種情況下,人類群體的成員們便制訂出禁止使用暴力的原則,並懲罰那些使用各種手段來從事暴力行為的人。(P.143~P.144)
18. 由於清晰的文化設計總是暗含著控制,因而文化設計者免不了受到非難攻擊。人們的指責常常表現為這樣的質疑:「由誰予以控制?」這一提問本身就似乎表明了答案必定是令人不寒而慄的。不過,要避免控制權力遭到濫用,我們所必須加以關注的不是控制者本人,而是它實施控制時所依據的相倚聯繫。(P.144)
19. 我們總是傾向於挑選出那些極其明顯的控制形式,由於它們的效果往往直接了當,異常清楚,因而人們很容易察覺到它們的作用。但是,忽略那些不明顯的控制形式乃是極大的錯誤。(P.145)
20. 控制者與被控制者之間的關係式相互決定的。……這種相互控制是一切科學的特徵。……所以,從非常實際的意義上講,奴隸控制著奴隸主,孩子控制著家長,市民控制著政府,教徒控制著教會,雇員控制著雇主,而學生控制著老師。(P.145)
21. ……我們可以借用行為後果來解釋行為。……當行為後果為其中任何一方或雙方都感覺到時,它就變成有意的了(P.145~P.146)
22. 文化是由人來改進的,而人的所作所為或者他們想要做的也的確欲他們的智慧和同情心有著密切的關係。但是,使他們得以擁有智慧和同情心的正是環境本身,因此最終能導致文化得到改進的只能是環境。(P.146)
23. 一組織機構如果對自己行為的後果反應遲鈍,那麼它就很難根據一些重要的反控制行為來進行自我調整。(P.147)
24. 自治似乎意味著通過使控制者與被控制者融為一體來解決二者之間的平衡問題。使控制者成為他所控制的群體中的一員,這一原則應當同樣是用於文化的設計者。(P.147)
25. 在一定意義上,文化控制著它自身,就像人控制著它自己一樣,但這一過程需要仔細認真的分析。(P.148)
26. 如何使遙遠的後果在今天發揮作用?(道德問題,P.148)
(1)法典或法規
(2)格言、諺語和民俗智慧
(3)教育
27. 教育向人們傳授這樣的法規,遵循這些法規,受教育者不用直接承受自然的或社會的相倚聯繫的作用便能自覺地滿足它們的要求。(P.148)
28. 文化的主要作用就是把個人置於其行為的遙遠後果的控制之下。(P.149)
29. 在文化的演進過程中,它的這種作用對人來說具有生存性價值,這是因為,正是由於踐行文化之習俗行為的人終能逐步改善自己的生存處境,這些習俗慣例才得以不斷發展。生物進化與文化演進中都包含有某種自然道德。(p.149)
30. 人與動物的差異並非在於能否具備道德或倫理感,而是在於能否創造一種道德的或倫理的社會環境。(P.150)
31. 如果人類要繼續發展,對文化的有意識設計以及它所暗含的對人類行為的控制就是必不可少的。(P.150)
32. 生存性價值隨著條件的變化而變化。(P.150)
33. 通過設計出控制技能,特別是自我控制技能來減弱某些強化作用,從而糾正人的先天定勢,這正是文化的一種主要功能。(P.151)
34. 我們所需要的是更有「意識的」而非是更少意識的控制,這是文化建構工程中的一個重要問題。(P.151~P.152)
35. 一種文化能在多大程度上決定自身的前途,檢驗這種能力的有效辦法之一是看它如何處理閒暇問題。(P.152)
36. 文化設計者不是干涉者或干預者,他不會阻撓自然進程,他自身就是自然進程的一個部分。(P.154)
37. 對控制措施加以反抗,這當然是一種反控制形式。要是反控制形式能促成人們選擇更好的控制手段,那麼它將帶來無法估量的好處。但當自由與尊嚴文獻提出它們意在取消控制而不是糾正控制時,它們犯了極大的錯誤。文化的演進是借助於相互控制來實現的,而取消控制則會擾亂這種相互控制。從一定意義上講,所有的控制都有錯誤,但如果因而拒絕實行可行的控制,那麼這勢必將扼殺任何可能出現的重要反控制形式。……人們應該採納建設性的反控制措施以迫使控制者使用溫和的控制方法,但那些那些不明顯控制或偽裝性控制的人竟非難這種正確態度。(P.155)
38. 濫用行為技術的確是一個嚴重問題,但是,只有當我們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將支配未來的控制者進行的控制的相倚聯繫上而非他們本人身上時,我們才能最成功地杜絕這種狀況。……所有的控制都是相互的,控制與反控制之間的交替對文化來說乃是必不可少的。這種交替受到自由與尊嚴文獻的阻撓,它們把反控制解釋為取消控制措施而非是糾正它們,這樣做的結果可以是致命的。(P.156)
第九章 人是什麼?
1.我們為了改變行為而著手改造環境,但在這樣做之前,我們必須事先了解環境到底是如何起作用的。如果儘儘滿足於把強調重點從人轉宜一道竟敬上那麼我我們會得得到多大或。(P.160)
2.不管一有機體擁有何種正常的遺傳稟賦,它總是搖擺於沛然活動與靜止無為之間,其活動與否取決於它是按什麼樣的強化表而得到強化的。(P.161)
3.那些能「吸引」注意力的刺激之所以能衝破防線,是因為它們在人類進化史或個人生活史中與某些重要事物有著密切的關係。……內心看門人被作用於有機體的相倚聯繫所取代,後者還決定了有機體選擇什麼樣的刺激來作出反應。(P.161)
4.假如不存在被人感知的是界,那麼感知本身將肯定不存在;但如果沒有適當的相倚聯繫,則實存的世界將永遠不會被人去感知。(P.162)
5.在人類進化史和孩子的生活史中,母親的面容和面部表情同安全、溫暖、食物以及其他重要事物有聯繫。(P.162)
6.我們學會了感知,這意思是:由於某事物乃是相倚聯繫的組成部分,因而我們學會了以特定方式對它們作出反應。(P.162)
7.是環境影響著進行感知的人,而非進行感知的人去影響環境。(P.162)
8.我們作為聽話人可從其他人的語言行為中獲得一種知識,這種知識具有相當重要的價值,因為它能使我們免受相倚聯繫的直接影響。我們通過別人關於相倚聯繫的說法而作出反應,這樣也就學得了他人的經驗。(P.163)
9.對行為的實驗分析不僅不忽略意識,而且還極力強調有關意識的某些關鍵問題。問題的爭傑所在並非是人能否認識自我我而是當他進行自我認識時他到底在認識些什麼。(P.165)
10. 「認識」私人刺激與對它們作出反應,這兩者根本不是一回事,前者包含有更多的內容。(P.165)只有語言社會才能提供自我描述的相倚聯繫。……沒有語言社會的幫助,所有的行為都將是無意識的。意識是一種社會產物,它不是自主人的特有領域,不僅如此,甚而一離群索居的人也不可能擁有它。(P.166)
11. 在將控制從自主人身上轉移到可客觀觀察的還敬上時,我們並未因此而聲稱有機體自身乃是空洞的、無內容的。人體內有大量的活動,而生理學最終將能告訴我們更多的有關這些活動的情況。我們可以表明行為是先期事件的功能,而生理學將能解釋兩者之間為什麼有著如此密切的關係。(P.169)
12. 環境狀況改變了他的行為,而非向他灌輸了某種品質或德性。(P.171)
13. 對人類行為的實驗分析必將使自主人喪失我們以前賦予他的所有功能,並把它們一個一個地轉移到控制性環境上。(P.172)
14. 一幼孩的軀體乃是他的環境中唯一能時時刻刻、日復一日保持不變的一部分,這一事實是支配著他的那些相倚聯繫中非常重要的一種內容。(P.172)
15. 自我即是與一給定的相倚聯繫集合相對應的一系列行為,或一種行為序列。一個人置身於一定的環境條件中,這種環境條件的核心部分發揮著支配性作用的時候,他就會作出一系列相應的行為,換句話說,他擁有了自我;而當他置身於其他環境條件下時,他就會說:「我今天不是我自己」,或者「我不能按你的要求去做,那不像是我」。自我乃是一行為序列,而賦予自我以自我同一性的是那些促成這一行為序列的相倚聯繫。不同的相倚聯繫集合會造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行為序列,後者又會構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我。(P.172~P.173)
16. 進行自我認識的人總是社會環境環境物產但他要認識的自我卻可能產生於其他來源。施控的自我具有社會根源,但被控的自我卻很可能是對強化作用的遺傳易感性的產物。施控的自我易班代表他人利益,而被控的自我則代表個人利益。(P.173)
17. 我們樂於擺脫「人之為人的人」,唯有如此我們方能轉而找到人類行為的真正根源。(P.174)
18. 行為科學家正在努揭示的是動物行為與人類行為之間類似的相似性。當然,這種做法始終包含著下列危險:他們設計來研究低等動物的方法會只注重強調動物與人所共有的特徵。不過,只有在對人之外的其他有機體作出了充分研究之後,我們才可能找到人區別於其他生物的「本質」。(P.175)
19. 事實上,意圖和目的正是指行為的後果是可以選擇的,而選擇性後果的作用也可用「必然規律」來加以概括。……我們可以通過操作條件作用使手熟練地掌握某種動作,但這種動作的目的乃是由該動作所引起的後果來決定的。(P.177)
20. 科學的行為分析取消了自主人,它把據說是由自主人所施行的控制轉交給了環境。(P.178)
21. 人受著環境的控制,但環境本身卻幾乎完全是由他自己創造的。大多數人的物質環境都主要是由人造的。……事實上,文化的演進正是人的一種規模宏大的自定控制行為。正如個人通過操縱他所生活於其間的世界來實行自定控制一樣,人類創造了能使其成員在其間最有效地行為的社會環境。(P.179)
22. 施控的自我必須與被控的自我區分開來,哪怕這兩種自我同居於一個軀體中;當人們通過對外部環境的設計來實施控制時,這兩種自我的分離表現得格外分明。(P.179)
23. 當一個人是在「有意」地改變自己的物質環境或社會環境時,也就是說,當他為了改變人的行為(也可能包括他自己的行為)而著手改變環境時,他起著雙重的作用:一是起著控制者的作用,即起著對控制性文化進行設計的作用;一是受控制者的作用,即充當文化的產物。不論一種文化是自然形成的還是有意設計出的,人都必須扮演這雙重角色,其間沒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文化演進的性質就決定了這一點。(P.180)
24. 可以說人控制著自己的命運,因為人所創造的人乃是人所創造的文化的產物。他產生於兩種完全不同的進化過程;與人類種族相關的生物進化過程和由人類種族所實行的文化進化過程。(P.181)
25. 個體在文化中所占的地位與他在所屬物種中所占的地位沒有兩樣,……是個人而且僅僅是個人在進行行為,在作用環境且為這種活動的後果所改變;是個人而且僅僅是個人在維持社會相倚聯繫,而這些相倚聯繫正是文化。(P.181~P.182)
26. 行為的遙遠後果只能借助於文化習俗才可對行為產生影響,死亡就是這樣的後果之一。(P.182~P.183)
27. 按照傳統的觀點,一個人知覺他周圍的世界,選擇有待感知的特徵,分辨這些特徵並判明其好壞,同時也改變它們以使其變得更好(或者,如果他粗心大意,則會使其變得更壞):他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因其行為的後果而公正地得到獎賞或懲罰。與此相反,按照科學的觀點,一個人乃是人類種族中的一員,而人類種族是由生存性相倚聯繫塑造出來的;人表現出一定的行為過程,而這些過程又使他置身於他的生活環境的控制之下,特別是社會環境的控制之下,但社會環境又是由他和數百萬向他一樣的人在文化演進過程中所創造的。傳統觀點觀點個人控制著世界世而科學觀點所揭示的恰好是一種與之顛倒的控制關係:不是個人作用於世界,而是世界作用於個人。(P.183~P.184)
28. 正如瓊斯(E. Jones)所所指的,佛洛伊德本人曾詳述過:「人類自戀或自愛傾向曾受到來自科學的三次重大打擊:第一次是哥白尼的宇宙觀;第二次達爾文的進化論;第三次是佛洛伊德的心理學。」(P.184)
29. 實驗分析把行為的決定因素從自主人那裡轉到環境上,是環境支配著人類種族的進化,並提供了每個人類成員所獲得的技能。……人的確是由他的環境控制,但我們必須記住,這種環境本身卻主要是由他自己創造的造文化演進正是人的一種規模宏大的自定控制。(P.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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