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2013

有一種人 ––––對竊竊私語者的答覆



一、請容我不打自招
很早很早以前,我就知道有一種竊竊私語的人。我也很早很早就想答覆您(複數)所竊竊私語的疑問。只是,您從來不向我問起這碼子事,我又怎麼好意思主動去說明!倘若真的去答覆了,那不等於告訴您:有人因為不滿您的惡意中傷,幹了通風報信的事。
傷腦筋!
不過,想了又想,經年累月的想,總覺得哪裡不對勁。最近終於知道怎麼一回事:我想,如果讓您一直疑惑下去,可能有害您的健康––––身心皆然––––自己總要過意不去,於是我決定:不打自招。
二、關於光說不做
是的,這個批評正中要害,我是光說不做。
我要說,因為您佔盡一切便宜,卻裝出忙到六佛升天、七佛出世的模樣,恨得人牙癢癢。同事們修養總是好的,不便明言;而我,修養不夠,自然要忍不住得咿咿嗚嗚,方能洩去心中鬱壘。
我必須說,因為您打著國家民族社會的幌子,在學校的生活教育中要我們和我們的學生變成被訓練的狗:一個指令,一個動作,不准有個人意志。要我和我們的學生變成鳳梨罐頭:從頭到腳,從裡到外,全部由您一體製造。
我非說不可,因為您擁有特權份子的高貴氣質,利用了您的職權,當我不在場的時候,對著一些無力(或不願)反駁的同仁說些極盡侮蔑的話。
是的,我是光說不做。我不做您所做的那些事兒。
然而,我在「說」也就是我正在「做」。您為什麼看不到我在「做」呢?那理由就更簡單了。因為除了您要眾人做的以外,做其他事兒都不算是「做」,尤其是對您做法的反對(或反抗),在您的字典裡根本就不列入「做」的諸條定義中,而是歸於「叛亂」的詞條下。
三、為反對而反對
我必須承認,這句話說的真好。
我當然是為反對而反對,難道我還為贊成而反對嗎?倘若我為贊成而反對,想信您就更不能滿意!
就讓我為反對而反對吧,不然我還真不知如何是好。
話又說回來,反對總要原因––––連我這個「為反對而反對」的人都承認了––––相信這點不會有人再反對了才是。
由於我反對次數太多了,原因也不盡相同,現在要把原因簡單的說出來可真難倒了我。
不過,如果沒記錯,我每次反對不是都說了原因嗎?這些原因可都是我真正相信的原因––––當然,我相信是指我以為如此,不等於它就是對的,很可能我錯了 ––––如果我是對的,想來您應該贊成並與我並肩奮力才是;如果我是不對的,您又從不曾告訴過我錯在哪裡,光在暗地裡竊竊私語––––據熱心人士所傳達與 我的,您也沒提到我說的哪裡不對,只是一直攻擊我的人格特質(如果沒記錯的話,您很抬舉的說我是隻瘋狗)––––我又如何知道什麼才是對呢?
讓我用邏輯的方式來說明兩個主張:
1.「真」的話從瘋子嘴裡說出,不減其為「真」;「錯」的話由智者的口中宣示,仍然是「錯」。––––如果我真是「一條」瘋狗
2.讓我相信您是一位有修養的人,不願刺傷我的自尊,所以用了口袋戰術將我窒息於您的竊竊私語中––––慢慢的、不知不覺的讓同仁們知道我已不是人––––讓我在人群中漸漸孤立。
可是,不停的有不同的同仁告知了我,並相信我還未變成狗––––或者他們因為接近我而被感染成了另幾條……––––這不禁讓我為您的處境感到憂心,有修養的竊竊私語者,您正不知不覺的身陷「瘋狗陣」中。––––如果您是對的。
我都弄糊塗了:究竟我該為自己擔心呢?或是該為您擔心呢?
四、損人利己(損人不利己)
因為您是複數,這兩種說法並存也就相當自然。
不過兩者我都擔待不起。先說您們意見不一的地方。說實在的,利己的事,時到今日,我還沒在學校幹過;不利己的是更不可能去幹––––就我所知,那是聖哲賢 士的事業,不是我們這等人可以隨便說說的。折衷的說法我倒是欣然承認:該我的,您告知一聲,我會考慮彼此交情,決定要不要雙手奉上;不該我的,送到我面前 我也沒臉接受。
損人到是您們的共同心聲。在此我發現了您的部分面貌:您或拿了錢、或記了功、或減了課、或閃開了應該共同分擔的責任,或名正言順的攤派了工作給他人,習慣 成自然,成了生活的規律與價值;我一旦想請您鬆鬆手,竟傷了您的脾胃。容我說一句冒犯的話,我們(肯定可以用複數)的脾胃還被您搞到穿孔流血呢!
雖然您對我有種種不滿,我還是樂意提供您一個教育行政的管道:您我同是教師,一體受到教育法規與命令的保障,享有同樣權利並且應盡相對義務,
如果您的權益因我而受損,請去找出相關規定,影印傳播,廣為告知,讓大家知道我是個營營茍笱的卑鄙小人,並且歡迎您在公開會議上痛批我。一來可以讓我知道犯了侵權行為,以資懲戒,二來可以給您消消火氣,正義伸張,三來可以淨化校園文化,掃除您眼前的蒼蠅。

有一種人,竊竊私語;有一種人,不打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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